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廣州社保補繳的材料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廣州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所需材料:
1、《廣州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正反兩面,一式兩份,原件加蓋公章);
2、屬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同”并加蓋公章);
3、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同”并加蓋公章);
4、原始工資發(fā)放表、考勤表復印件(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同”并加蓋公章);
5、補繳險種不足“五險”且補繳時間為2009年10月之前的,應提供已繳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社保網(wǎng)站的繳費數(shù)據(jù),或相關的繳費憑證、或社保局出具的繳費證明等。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同”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