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1月,消費者王某反饋收到自稱某保險公司服務專員李某的電話,李某聲稱現(xiàn)辦理保險可以獲贈價值1000元全國通用加油卡,只需點擊專屬鏈接即可進行領取。消費者王某便在李某的引導下,點擊鏈接并隨著輸入個人相關信息。之后,消費者王某就開始收到各種自己辦理貸款的信息,再次聯(lián)系王某時卻始終聯(lián)系不上,消費者王某向保險公司投訴。 經過保險公司調查,李某并非該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公司告知消費者王某保險公司不會以贈送禮品、服務等名義,要求客戶點擊來源不明的鏈接。王某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個人信息被泄露出去,被不法分子冒用個人名義進行貸款。經保險公司引導,消費者王某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案例評析】 這是一起典型的金融消費者因個人信息泄露引起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的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敏感個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致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的個人信息,包括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y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信息,以及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若有個人信息保護法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記錄信用檔案并予以公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如今的大數(shù)據(jù)時代,不法分子可通過一串手機號獲得消費者個人信息,他們根據(jù)獲取的信息判斷消費者的經濟實力,進行不同程度的詐騙,在此提示大家: (一)克服“貪利”思想,增強防詐意識。不亂加陌生人微信,不隨意參加街頭小調查、問卷、抽獎或免費贈送、非正規(guī)辦卡等活動,不隨意填寫個人信息,不亂點不知名鏈接,要提高警惕,不要貪小便宜,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的真理; (二)不亂接陌生人電話,警惕不法分子冒充保險公司從業(yè)人員,不要盲目輕信,如遇此類情況請立即聯(lián)系保險公司核實真?zhèn)?,要多作調查印證; (三)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一旦發(fā)現(xiàn)個人信息遭泄露或遇詐騙,要及時報警,通過合法手段捍衛(wèi)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權。
某年1月,消費者王某反饋收到自稱某保險公司服務專員李某的電話,李某聲稱現(xiàn)辦理保險可以獲贈價值1000元全國通用加油卡,只需點擊專屬鏈接即可進行領取。消費者王某便在李某的引導下,點擊鏈接并隨著輸入個人相關信息。之后,消費者王某就開始收到各種自己辦理貸款的信息,再次聯(lián)系王某時卻始終聯(lián)系不上,消費者王某向保險公司投訴。 經過保險公司調查,李某并非該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公司告知消費者王某保險公司不會以贈送禮品、服務等名義,要求客戶點擊來源不明的鏈接。王某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個人信息被泄露出去,被不法分子冒用個人名義進行貸款。經保險公司引導,消費者王某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案例評析】 這是一起典型的金融消費者因個人信息泄露引起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的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敏感個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致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的個人信息,包括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y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信息,以及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若有個人信息保護法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記錄信用檔案并予以公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如今的大數(shù)據(jù)時代,不法分子可通過一串手機號獲得消費者個人信息,他們根據(jù)獲取的信息判斷消費者的經濟實力,進行不同程度的詐騙,在此提示大家: (一)克服“貪利”思想,增強防詐意識。不亂加陌生人微信,不隨意參加街頭小調查、問卷、抽獎或免費贈送、非正規(guī)辦卡等活動,不隨意填寫個人信息,不亂點不知名鏈接,要提高警惕,不要貪小便宜,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的真理; (二)不亂接陌生人電話,警惕不法分子冒充保險公司從業(yè)人員,不要盲目輕信,如遇此類情況請立即聯(lián)系保險公司核實真?zhèn)?,要多作調查印證; (三)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一旦發(fā)現(xiàn)個人信息遭泄露或遇詐騙,要及時報警,通過合法手段捍衛(wèi)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權。